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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是否影响公司持续合法经营?中公教育回应
2021-06-08 19:44  浏览:292  搜索引擎搜索“手机易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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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正式颁布,并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实施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否会影响中公教育合法经营?中公教育是否需要取得办学许可证?

6月8日晚间,中公教育发布公告回应称,在《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后,中公教育持续合法经营不存在实质性的法律障碍。

公开资料显示,中公教育主要从事面向成年人的非学历职业就业培训服务,中公教育体系内不存在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以及学科类线上线下校外培训业务。

对于中公教育是否需要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问题,中公教育在公告中表示:

一、《实施条例》没有规定或要求中公教育从事的面向成年人的非学历职业就业培训需要办理和取得办学许可证。

二、 中公教育不涉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培训对象颁发培训证书,培训的结果也不能作为培训对象就业的从业凭证。故中公教育从事的培训业务不属于《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规定的执业资格培训或职业技能培训。目前关于民办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或要求发行人的业务应办理办学资质许可。

三、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只负责受理面向中小学的学科类培训业务的办学许可资质的申请,中公教育从事的面向成年人的非学历职业就业培训业务不再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范围,不属于其颁发办学许可证的范围;

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目前只受理从事职业技能类培训业务的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资质的申请,中公教育从事的面向成年人的非学历职业就业培训业务不属于其颁发办学许可证的范围。

综上,中公教育表示,目前《实施条例》没有规定或要求中公教育从事的面向成年人的非学历职业就业培训需要办理和取得办学许可证,如将来进一步的部门规章明确从事面向成年人的非学历职业就业培训的教育培训机构需要取得办学许可证,北京中公依照开办培训机构的设置条件申请办理办学许可证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发布人:968c****    IP:117.173.23.***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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