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说,黛玉有一种娇柔纤弱之美,宝钗有健康丰腴之美,二人形不同神也各异。这截然不同的两种美,曹公却将她二人合而为一了。除了赞叹他独具的匠心外,不能不说这是作者对理想人生的完美追求。
黛玉和宝钗不同的美,体现出她们不同的个性、不同的人生态度、不同的理想追求。
假如说黛玉的美,是一种艺术美,她率真的个性、如虹的才气、诗性的生活,无处不体现着一种艺术人生。宝钗的美,是一种实在的形体美,她遵从社会规则,世故圆融,能力卓尔,对待生活的态度表现出强烈的功利性,而这种功利性反映了美的实用性。
艺术美具有排他性,实用美具有普遍性和适应性。所以,黛玉看上去总是那样的不合群,行为乖张,语言犀利,但感到她那颗挚热的心随时逬出生命的火花来。宝钗的言行举止是符合社会规范的,符合道德标准的,她熟悉社会的潜规则,能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游刃有余,这不是人人都能轻易做到。
虽然我们认为,黛玉代表着自然美,宝钗代表着社会美,但作者本人似乎不认同这种社会美,从他对“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持否定态度可看出这一点,但作为具有社会性的人类终究是离不开社会的,不然怎么会有“钗于奁内待时飞”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