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芦陵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叶继联
提升司法救助质效更好服务乡村振兴
“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司法救助工作,扩大救助覆盖面,提升救助数,确保帮扶方案落实、救助措施到位。”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芦陵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叶继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五年来,我们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叶继联代表对此深有感触,“一些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没有赔偿能力,被害人无法获得赔偿,容易出现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问题。”检察机关很好发挥救助工作“司法扶贫”的特色和优势,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及时救助困难群众,帮助其回归正常生活,发挥了重要的息诉解纷作用。
2021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为期两年的“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2022年,检察机关救助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2.3万余户、2.8万余人,发放救助金3.2亿余元。
叶继联代表建议,针对农村地区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脱贫不稳定户以及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应开展多元综合帮扶。检察机关在发放救助金的同时,继续加强与乡村振兴、妇联等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促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进一步明确救助范围,把司法救助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提升司法救助质效,更好维护基层和乡村和谐稳定。(检察日报 法治中国两会特刊 何慧敏 吕星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