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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电信网络诈骗 司法之“道”与线上之“魔”的生死较量
2022-06-09 08:13  浏览:2647  搜索引擎搜索“手机易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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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本刊记者 张春波

冒充客服退货退款、冒充公检法人员威吓哄骗、推售虚假投资理财产品和网络贷款、伪造“中奖”信息埋下陷阱、甜言蜜语背后暗藏凶险的“杀猪盘”……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套路层出不穷,甚至衍生出一系列“黑灰”产业链,民众屡屡受害。铲除电信网络诈骗这一“毒瘤”,成为民之所盼。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相关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并日趋呈现集团化、专业化、跨国境作案等特点,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也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对这类犯罪,人民法院坚决依法严惩。”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沈亮在接受媒体采访,结合刑事审判工作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说。

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受邀出席,并介绍了一年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相关工作举措和成效。

猛药去疴 重拳生威

“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从严惩处、全面惩处、准确惩处的方针,用足用好现有法律规定,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严格把握政策,切实提高效率,审结了一大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负责人李睿懿在发布会上表示,2021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此类案件2.5万余件,6.1万余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四川、江苏、北京、河南等地法院审结了“10·18”“10·30”等重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据了解,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10·18”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是公安部督办案件,由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系列案是基于手机、互联网和移动支付技术进行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件,被告人作案手法隐蔽、涉案人数众多、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3月,主犯苏某等人在菲律宾设立电信网络诈骗窝点,雇用被告人朱某、董某等100余人,利用交友软件推荐虚假赌博网站,诱骗1500余名被害人充值参赌,涉案金额共计1.04亿余元。

2021年6月16日,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集中公开宣判,涉案的98名被告人分别因犯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一年至十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判处五年以上刑期的共35人,重刑率达40%,98名被告人被判处罚金共计2400余万元。该系列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年度十大案件”。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10·18”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审判长徐翔表示,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厉制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这类社会公众“身边”的犯罪,形成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压制裁态势,树立了司法机关的权威,实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特别是人民群众的“体感正义”。

2021年11月1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南通、淮安、盐城、泰州等四地的5家基层法院,对“10·30”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件的被告人罗某等21人共10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

据了解,江苏法院在审理该系列案件时,明确犯罪集团架构,统一全案犯罪事实认定及证据标准,克服疫情不利影响科学分案,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审判指导,坚持“从严惩处、宽以济严”方针,确保实现精准打击,并全力追赃挽损,案件审理实现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密织法网 完善规范

为依法严厉惩治、有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近年来,根据不同时期的实践需要,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和规定,进一步规范和指引执法办案,收效显著。

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一》),为公检法机关依法办案提供了明确具体的适用法律依据。

据统计,超过7成的电信网络诈骗与个人信息泄露或被窃取有关,且该比例呈持续上升趋势。为实现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全方位打击、全链条打击的目标,遏制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及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黑广播”等相关违法犯罪发展蔓延态势,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两份重要解释的出台,解决了既往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难题,为打击治理“广撒网”“精准式”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法律保障。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助链条明确了法律依据。同年,最高人民法院还派人员分赴辽宁、福建、江西、海南、河南、重庆、陕西等地,对《意见一》颁布后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经验进行研究总结。

在《意见一》的基础上,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的突出问题,202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再次制定出台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以下简称《意见二》),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涉手机卡、信用卡犯罪等关联犯罪,提出了明确具体的适用法律依据,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提供了有力法律保障。

《意见二》发布后,最高人民法院派专人对全国四级公检法机关干警进行线上授课培训,并对全国高、中级法院进行集中培训。通过重点解读审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及电子证据审查判断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国政法机关,特别是基层政法机关办理相关案件的能力水平,确保依法、高效、准确惩处此类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源头“断卡” 后续“追赃”

为加强源头治理,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参加“断卡”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的“两卡”犯罪,从根本上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助链条,清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周边“黑灰”产业链。

与此同时,在“断卡”行动启动后,最高人民法院迅速向全国法院系统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从严从快方针,依法审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及涉“两卡”犯罪案件,把审理电信网络诈骗及涉“两卡”等关联犯罪案件作为一项重要的审判工作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但是,随着涉“两卡”犯罪案件数量的激增,相关法律适用问题也日益凸显,基层司法机关对于涉“两卡”犯罪案件的证据采信标准、定罪、量刑尺度等法律适用存在一定争议。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持续出台两个会议纪要,进一步形成共识,明确适用法律标准,确保“断卡”行动顺利推进。

此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之所以尤其牵动民心民生,原因之一在于其往往给人民群众造成巨大财产损失,而案件破获后追赃挽损难度极大,被骗群众的经济损失常难以有效挽回。

“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尽力追回受骗群众财产损失与案件审理同步推进,依法彻查、追缴涉诈资金,促使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探索建立涉诈冻结资金依法及时返还机制,确保涉案资金优先返还被害人,不足以全额返还的按比例返还,最大限度挽回被骗群众财产损失。”李睿懿说。

2021年年末,另一起电信网络诈骗大案同样在四川“落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启动专案督办程序,统筹协调,指导辖区内法院依法完成了“5·09”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的审理工作。该案也是四川法院近年来审理的被告人人数最多、全链条打击最完整的投资理财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2018年3月至2019年11月,以夏某、孙某(均在逃)等人为首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在柬埔寨金边、波贝和菲律宾马尼拉等地设立多个诈骗窝点,通过“话术”引诱被害者投资虚拟货币。随即,诈骗集团制造“投资亏损”假象,当被害人整体大量“亏损”后,诈骗集团开始“割盘”,拒绝被害人提取资金,关闭平台,毁灭所有数据,最终侵吞被害人资金。该诈骗集团以这种方式大肆诈骗境内中国公民,涉案金额超过1.4亿元。

2021年12月24日,四川高院会同四川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案办理情况。记者了解到,法院已对该案590名被告人判处刑罚,一审判决对绝大部分被告人判处的罚金都在5万元以上,最高达到60万元,全案累计判处罚金6921.7万元。对于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法院依法予以追缴,用于退赔被害人,全案共计追缴违法所得2820万元。与此同时,对于在逃的首要分子,对其财产依法采取查封、冻结,以达到对诈骗集团“打财断血”的目的。

发布会上,四川高院副院长秦海还透露:“近年来,四川法院高度重视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工作。2016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生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案件共计2347件7169人。其中,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达1120人,罚金刑总金额3亿元,挽回经济损失近8亿元。”

协同治理 群防群治

对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全面落实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和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加强社会宣传教育防范,推进国际执法合作,坚决遏制此类犯罪多发高发态势,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央政法委将信息网络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纳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进行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加快推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立法工作,为加强行业监管、源头治理提供法律支撑;一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先后组织全国集群“战役”150次,共侦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9.4万起;工信部组织三大运营商升级启动“断卡行动2.0”;中国人民银行深入开展“资金链”治理工作;中央网信办会同公安部、工信部加强网络巡查监测和网络生态治理,集中整治互联网行业涉诈突出问题,挤压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空间……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是社会系统工程,近年来,各部门齐抓共管、各方面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强大合力。

一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不断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共同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统一执法尺度,共同办理重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例如,201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制定了电话用户真实身份登记制、ATM机转账24小时后到账等一系列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措施,成效显著,备受社会各界好评。

为从源头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滋生蔓延,助力打好反诈人民战争,各级人民法院把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抓手,在办案的同时,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开展法治宣传,通过庭审在线直播、集中公开宣判、拍摄群众喜闻乐见的短视频、“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教育广大群众提升反诈、防诈意识,推动形成反诈、防诈的良好社会氛围。

据悉,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严惩不动摇,抓好案件审理,提升审判质效,特别是会同公安、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追赃挽损力度,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近期,最高人民法院还将抓紧研究制定适应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特点和规律的证据规范,解决此类案件侦查取证难、认定难问题,同时还将发布一批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继续强化宣传教育,推动构建全民防诈、全民反诈新格局。

本期封面及目录





《中国审判》杂志2022年第09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295期

编辑/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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