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及从业人员第一责任,充分发挥安全带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辽宁省公安厅联合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全省旅游、公路客运乘客安全带使用情况先后进行了三次联合检查,共发现84家客运企业存在乘客安全带使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其中21家企业连续两次被查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安全带=生命带。”广大旅游、公路客运企业要切实履行乘客安全带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加强客运车辆驾驶员、乘务员、客运站出站检查员教育管理,切实落实发车前安全告知、出站检查、途中提醒、动态监控等制度,确保全员、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
一根小小的安全带
看起来似乎并不起眼
但关键时刻
却能把乘客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来
成为生命的最后一道保护带
来看几个案例
正面案例
辽宁辽阳。一辆白色SUV与一辆白色轿车发生剐蹭,事故造成白色SUV在马路中央发生侧翻,多片护栏损坏。事故发生时,白色轿车驾驶人按规定正确系好了安全带,身体并没有受伤 。
反面案例
辽宁铁岭。一辆小型吉普车与一辆小型轿车发生剐蹭事故。事故导致双方车辆受损,由于驾驶人王某未按规定正确系好安全带,在碰撞时因惯性导致头部与车窗玻璃相撞受伤。
交通事故案例
时刻警醒我们
驾乘车辆必须全程全员系好安全带
别因一次懈怠
让安全“卸带”
以下数据告诉你
安全带对你有多重要
来源 | 辽宁公安交通安全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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