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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淼 | 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法理成熟
2024-03-01 20:38  浏览:1428  搜索引擎搜索“手机易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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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法理成熟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

博士生导师

胡建淼

近日,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面向社会公众开放。人民法院案例库与中国裁判文书网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以各自的优势和特点,共同彰显公正司法与司法公开。

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的案例,均经过最高人民法院严格审查筛选,能够有效统一裁判尺度、促进法律适用、提高办案质效、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最高人民法院在筛选案例过程中,注重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平衡,关注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法理情融合。人民法院案例库并不是只供法院系统内部使用的案例检索平台,而是一种惠及司法人员、执法人员、律师、学者、社会公众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在案例来源方面并不局限于法院内部报送,全社会都可以推荐,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参与司法的渠道,打造“共建共享共用”的案例库平台。

就行政法治而言,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有利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利于促进行政法理论成熟。作为一位行政法学者,阅读入库行政参考案例的裁判理由和裁判要旨后,顿时产生强烈的理论共鸣。据此,我有非常充足的理由相信,中国将从以往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两张皮”走向司法裁判要说理、法学理论要有案例,最终实现司法实践和法学理论的高度融合。以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为契机,行政司法实践将不断为行政法理论研究提出新课题和新指引,同时也将行政法理论运用到司法实践,有力推进中国行政法理论的丰富和提升。下面,我通过几件案例库收录的参考案例阐释案例库的重要价值。

例如,案例库收录的“居某等3人诉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反映出行政补偿规定与补偿工作脱节时如何补葺它们之间“缝隙”的问题。当政府公布征收决定后没有及时实施补偿,造成对被征收房屋实施补偿时房屋的市场价格远远高于原评估时的价格,是否应当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关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规定?如果适用上述相关规定,那就会在一定程度上放纵行政机关迟延履行法定职责,不利于保护被征收补偿人的合法权益,容易造成明显不公;反之,如果不适用,又可能有违反“依法行政”原则之嫌。综合考虑全案事实,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机械理解和适用上述规定,应当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所确立的“公平补偿”原则,给予适当调整。本案的裁判要旨明确:行政机关迟延履行法定职权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应当赔偿的损失就是被征房屋征收公告之日的评估价格与迟延后实际补偿时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

又如,“高某诉南通市妇幼保健院不履行法定职责案”虽然是一个“小案例”,但是明确的裁判规则很有价值,对类案裁判的提供了指引,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基本案情为:一对夫妻生育一子后经法院判决离婚,新生儿由母亲抚养。小孩出生的医院不予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理由是原告新生儿母亲未能提供新生儿父亲的身份证原件,无法按规定审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并将复印件存档。新生儿母亲遂提起行政诉讼。本案审理法院认为,新生儿母亲提供的《生育一孩服务通知单户口申报联》《分娩证明》《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和民事判决书等材料,已足以证明新生儿父亲的身份,医院应当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本案裁判要旨明确,医疗机构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对身份信息应当坚持实质审查。要求申请人提交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等材料,目的是审核确定新生儿父母的身份信息。当新生儿母亲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新生儿父亲身份证原件,提供的法院裁判文书等证明材料,应当视为具有与身份证原件同等的法律效力。

再如,“余某林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案”为特殊领域行政诉讼案件的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作了一定调整。本案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发现,当事人交易证券买卖与内幕信息形成、发展过程以及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通话联系时间高度吻合,据此认定当事人构成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交易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应对证券机构提供的证明其违法行为的基础事实作出合理说明,否则推定违法行为成立。这是对涉证券行政案件中证明标准的特殊调整。原则上,行政处罚案件应当由行政处罚机关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提供证据,并且要求证据确凿、充分。但是,鉴于证券领域中的违法行为具有隐蔽性和取证难等特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行政处罚案件证据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要求,只要监管机构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相关事实,且当事人对此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就可认定违法行为存在。本案和上述会议纪要,为认定证券违法行为的举证责任和举证方法确立了特别规则,有效解决了司法实践中的难题,极大丰富了我国行政证据理论。

上述三件案例只是撷取了人民法院案例库中的一小部分“精华”,还有很多案例等待行政法学界去研究、阐释。总而言之,最高人民法院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体例规范、要素齐全、便于检索的参考案例,为广大司法法律界人士提供更加精准、权威的研究素材,为理论发展提供丰富滋养,进一步繁荣中国法学理论研究。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编辑:时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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