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7月2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1993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公布)。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自颁布至今,共进行了1次修订(2002年12月28)和2次修改(2009年8月27日和2012年12月28日)。现行的《农业法》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共有13章,分为总则、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与加工、粮食安全、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农业科技与农业教育、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农民权益保护、农村经济发展、执法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共计99条。
在新的历史时期,作为我国农业的根本大法,《农业法》在维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继续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视频来源 | 京商传媒
文字来源 | 农业农村部、党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