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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传真 | 山东宁津县法院 情法交融 守护花开
2022-12-02 09:26  浏览:3529  搜索引擎搜索“手机易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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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本刊记者 花蕾 通讯员 马芳 陈爽

“崔姨,感谢您对我的关心和教育,我今后一定好好学习,回馈父母、回馈社会。”近日,山东省宁津县人民法院少年家事综合中心法官崔晓前往李某家中回访,在交流中,李某感激地说道。

此前,16周岁的李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提起公诉。在庭前走访中,承办法官崔晓了解到,李某品质不坏,考虑到李某是初犯、偶犯,且庭审中认罪认罚,依法对被告人李某宣告缓刑。为鼓励李某放下包袱,崔晓还定期对李某进行心理疏导,鼓励他努力前行。这仅是宁津法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宁津法院积极探索“少年+家事”审判融合改革创新,有力促进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家庭幸福安宁,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2021年以来,宁津法院共受理涉少年与家事案件2674件。其中,诉前调解1372件,撤诉194件,诉中调撤453件,调撤率达75.5%。

“一个中心”

少年与家事审判全融合

2022年4月17日,宁津法院挂牌成立少年家事综合中心,此举是该院推进少年与家事审判融合发展的具体措施之一。宁津法院对近五年的少年与家事审判案件进行分析后发现,75%的离婚案件涉及子女抚养争议,85%的未成年人犯罪来自单亲家庭。“少年家事综合中心适应新形势,通过科学整合审判力量、理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从而推进‘少年+家事’审判融合发展。”宁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运通表示。

目前,宁津法院少年家事综合中心配备了3名法官、3名法官助理、6名少年家事调查调解员。在审判场所改建上,该中心设置温馨和谐的“客厅式”家事法庭、圆桌式少年法庭,以及充满童趣的儿童观察室等,从而达到帮助少年家事纠纷当事人舒缓身心的目的。

任运通坦言,少年家事审判改革并非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的简单相加。为确保少年与家事审判相互融合、相互借鉴、协调发展,宁津法院制定并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少年家事审判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加强少年与家事审判队伍及硬件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2022年8月17日,山东省宁津县人民法院法官正对一起涉少年家事案件进行庭前调解工作 供图 山东省宁津县人民法院

宁津法院利用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理念相通”“程序相近”的特点,将少年审判“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工作理念及涉少年刑事审判中的庭前社会调查、调解前置、圆桌审判等工作机制纳入涉少年民事审判范畴。此外,宁津法院在涉少年刑事审判中,把家事审判的“公益性、人伦性、关联性、修复性理念”引入其中,从而实现审判效果的最大化。

“两个前置”

柔性巧断“家务事”

不久前,宁津法院少年家事综合中心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丈夫是一名货车司机,因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收入下降,整日在家酗酒,妻子因无法忍受决定离婚。

通过走访调查,结合少年家事调查调解员的前期走访调查情况,承办法官孙艳霞认为,该夫妻双方并无较大且难以调和的矛盾,属于可以调解的“危机型婚姻”。于是,她带领夫妻二人来到法庭旁的“心园工作室”,邀请他们观看婚姻家庭题材视频,并讲解离婚对孩子带来的伤害。

“现在,因为父母离婚、家庭教育缺失导致的未成年人犯罪比例居高不下,你们想好了吗?”孙艳霞问道。原本剑拔弩张的两人沉默了。半晌后,妻子低声说:“我回去再考虑一下。”

家事案件能否得到妥善解决,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宁津法院坚持将亲情修复工作前置,着重做好调解工作。在调解前,少年家事调查调解员先通过走访邻居、社区、工作单位等方式,详细了解当事人的婚姻家庭状况。案件承办法官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再综合评定双方的婚姻类型,如是否属于“死亡型婚姻”“危机型婚姻”,抑或“冲动型婚姻”。该制度既有利于找到纠纷的关键点,也有利于打开当事人的心结。

调解中,宁津法院综合利用“客厅式”的家事法庭设置、“心园工作室”、矛盾化解室等,探索“心理咨询+渐进调解”“特殊保护+冷静离婚”“机制创新+教育建设”的工作路径。承办法官从已发生的案件中汲取解决婚姻矛盾的经验和方法,让处于危机婚姻中的双方当事人担起家庭责任,从而挽救了大量濒临破碎的家庭。

此外,少年家事纠纷的妥善化解不仅依靠法律规范,也依赖于有效的心理疏导和情感修复。宁津法院将心理干预工作前置,在婚姻关系和亲子关系的修复工作中加入心理辅导环节,并向当事人传授婚姻家庭中的相处技巧、沟通方式及教育孩子的方法,从而避免单一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纠纷的方式,提高了离婚及抚养案件的调撤率。

“三个延伸”

开启基层治理新格局

2022年1月24日,在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的离婚纠纷中,宁津法院向原、被告发出家庭教育履职函,要求原、被告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义务,共同承担抚养教育孩子的责任。家庭教育履职函是该院探索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又一新尝试。

2022年以来,宁津法院将少年家事审判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延伸家庭教育,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联合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团县委、县妇联成立涉诉“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聘请12名家庭教育指导师及心理咨询师,综合运用家长课堂、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令、跟踪帮教等措施,推动形成“党委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格局。

为筑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线,宁津法院坚持在新学期开学、“六一”国际儿童节等重要节点开展系列普法教育。同时,22名干警分别担任22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实现了县域内学校普法教育全覆盖。此外,为了让学生牢固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该院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多次举办法治讲座与模拟庭审活动。据统计,该基地先后接待参观学生4000余人次。这些活动在县域范围内营造起浓厚的法治氛围。

为防范并化解次生矛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家和,宁津法院对心理问题严重的案件当事人及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持续提供心理疏导和帮助。目前,该院已先后对31名判处缓刑的青少年被告人完成了心理疏导和回访帮教工作。

本期封面及目录





《中国审判》杂志2022年第21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07期

编辑/孙敏


发布人:443b****    IP:117.173.23.***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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