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同事,由于工作上的不力被追责,并因此忿忿不平而做出出格的事来。
由于最近气温一路飙升,火伞高张,昨天在他管辖的片区发生火灾,虽然没有造成较大财产损失,但依照森林草原局的规定,被罚了300元,就连他的上司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同样被罚了150元,并且在会上被通报批评。
因为一月份到五月份,属于每年火险高发区,政府部门便出台了一些管理措施,以便防患于未燃,提高全民意识。毕竟不这样做也是不行的,水火无情,小一些的灾害伤财,大一些的灾害伤人,见过的人也不在少数。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以及国家的财产不遭受损失,稳定社会秩序的良好发展,实施严格的管理措施,和有效的防灾减灾手段,原本就是大势所趋。再说罚款并不是目的,它不过是一种惩戒方式,而且这一部分罚款,也是有迹可寻,有目共睹,最终也是用于奖励在工作上,有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
而人就是这样,在对政策法规不理解的情况下,往往一念之差,便会失去平衡和理智,造成不必要的过失。我这位同事就是这样,开会结束后,刚走出会议室,便跟监督人员发生了口角,原因就是不接受处罚。我们几个旁人费尽口舌,见他已经忍气吞声不再狡辩,以为孺子可教,谁曾想他乘其不备,竟拎起一把靠椅砸向监督人员的头部,致使其头部受伤,随后被赶来的公安人员带走。听说事后被拘留了3天,又罚了500元,并且还承担了2000元的医疗费。而这个时候,他不但承认了错误,还乐意改正,就连说话的腔调,也不像以前精气十足,这又为什么呢?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是大家的,也是公正的,对任何人都一样。如果他当时能退一步,或者说冷静地思考一下,结局又怎会背道而驰?又怎会如此难堪?所以我们说冲动是魔鬼,他可以令一个人头脑发热而失去判断力,并最终丧失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