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勇(原创首发)
最近参加了一个有关年的记忆的一个征文比赛,草草的看了一眼参赛入围的条件,对自己拿奖信心满满。
等文章发出来,我再次阅读征文比赛的规则,我后悔了,我自动放弃了参赛,放弃不是我输了,而是我不想上当。
比赛的规则中,要求阅读量三百以上,留言十条以上,没个手机号只能留一条,这些规则对我说都可以接受。多转发几个圈,多发几次朋友圈就可以完成。
规则中还有一条,必须有喜欢作者十次打赏以上,打赏不发给作者,当做比赛的经费。
我想问一下主办人,你就是这么欺骗作者吗?如果没有经费取消比赛就可以了,干嘛还要打肿脸冲胖子,真是个笑话。
我不是没钱打赏,我也不是找不到人打赏,我是不想打,不想比赛了,我种被欺骗的感觉。
这只是个人观点,或许有些偏激,你们也不用和我计较,我只是想弱弱地问一句“这样的比赛你们愿意参加吗?”
有同感感的举手,我们才是真正的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