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是推动“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落实、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有力抓手。2022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实施的通知》,指导地方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重大工程项目。为加强各地交流互鉴,生态环境部综合司组织地方推荐了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例,现以“推进生态环境重大工程实施”为主题陆续发布。
在福建宁德这片海域上,有60万人从事海上养殖、捕捞和销售。过去海上养殖业盲目扩张,对海洋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造成严重影响。2018年7月以来,福建省宁德市扎实推进海上养殖综合整治重大工程,累计投入各类资金45.48亿元,清退及升级改造渔排142.7万口、贝藻类54.15万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是一个有着14亿多人口的大国,解决好吃饭问题、保障粮食安全,要树立大食物观,既向陆地要食物,也向海洋要食物,耕海牧渔,建设海上牧场、“蓝色粮仓”。宁德不断推动湾内近海向湾外深远海养殖转移,加快海洋水产从种苗、养殖到加工、品牌、市场的全产业链条提升,海上养殖呈现出良性升级、科学管控与向好发展态势。
深入实施清海工程,打好综合治理“组合拳”
立足“全面清”,责任清晰攻坚突破。成立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整治指挥部,将公、检、法机关及驻宁海军部队一并纳入指挥部,将海上养殖综合整治纳入沿海县、乡两级绩效考核和一线跟踪考察干部范畴,形成市、县、乡、村分级负责、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格局。以县为单位组织开展“千人作战”和“百日攻坚”行动,协调开展县际海域联合整治,实现了256万亩禁养区内的养殖设施全部清退。实施养殖属性和空间信息“一张图”管理,划分县、乡、村三级海上养殖网格化管理责任区218个,建成市、县两级海上违规养殖举报中心,实现监督多元化、零死角、无盲区。
聚焦“规范养”,多措并举升级改造。编制发布《宁德市海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颁布实施《宁德市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办法》《宁德市三都澳海域环境保护条例》,形成依法有偿用海、持证规范养殖、严格海域保护的局面。出台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升级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80多份,使“清海”工作有章可循。通过示范引领、分片推进,全市已形成10个万亩连片示范区。近日,生态环境部门重点支持的深远海半潜式养殖平台“宁德1号”顺利投放霞浦四礵列岛海域,平台配备了自动投喂、增氧、收鱼、视频监控、环境监测、风光互补发电等系统,标志着宁德近岸养殖向深远海养殖又迈出坚实步伐。
宁德市霞浦县七星海域深水大网箱新型渔排养殖示范区
“宁德1号”正式启动拖航
围绕“同步治”,陆海统筹清理垃圾。组建海上环卫队伍,配置打捞船只54艘、垃圾转运车242辆,建立海漂垃圾“源头减量—海上清理—堆场转运—岸上处置”全链条治理机制,通过常态化巡回、重点区域定点和一般区域轮巡作业相结合的方式,对沿海四县海域海漂垃圾进行统一清理,实现陆域和海上保洁“一只扫把”负责到底。同时,通过整合养殖网格化管理系统,利用卫星遥感、船载终端、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实现海漂垃圾动态监控和第一时间清理。
实现多方共赢格局,海上“垃圾场”变身海上“田园”
养殖效益提升。海上养殖规划科学、布局合理、整治到位,禁养区养殖全部清退,养殖区和限养区养殖全面推广使用新型塑胶设施,养殖深度增加、密度降低、水质变好,渔业病害明显减少、成活率变高、市场行情变好,从事相关产业的群众收益显著提升。
宁德市三都澳白基湾海域整治前后对比
宁德市三都澳秋竹海域整治前后对比
安全保障提升。构建检测、锚固、融资、保险于一体,速度、质量、安全、效益同步保障的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升级改造后的塑胶养殖设施抗风浪能力增强,海上作业安全系数提高,遇险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海上养殖巡查常态化、航道清障执法工作制度化,能第一时间发现并清除航道、锚地和军事用海范围内的违规养殖,有力维护海上交通安全。
生态质量提升。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自然景观得到明显改善,三都澳近岸海域海水无机氮平均浓度降低11.23%,对海洋生态环境挑剔的“海上大熊猫”——中华白海豚,频繁出现在三都澳和沙埕港海域。
宁德市霞浦县溪南海域出现的中华白海豚
勇于尝试破解难题,创造“清海”工程“宁德模式”
坚持机制先行,保障重大工程实施。成立海上养殖综合整治指挥部,建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多元投入,与多家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广“渔排养殖贷”,强化资金保障;编制港湾塑胶养殖设施工程技术规范,强化技术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破解重大工程难题。通过实施养殖用海改革,进一步厘清海域权属权证关系,实现了海域从资源到资产、再到资本的转变;通过科学规划布局、缩减养殖规模、改造养殖设施,海水水质和鱼类品质持续优化;通过陆海统筹有效解决了海漂垃圾清理责任模糊、手段缺失难题。
坚持长效管控,巩固重大工程成果。建立县级“日巡查”与市级“周巡查”无缝对接机制,形成密集压茬巡查整改态势。按照沿海县、乡、村三级海域界线,划定海上管控责任网格,建立海上养殖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养殖属性及空间信息“一张图”管理,进一步提升管控水平,有力防止了违规养殖反弹回潮。
供稿 | 生态环境部综合司
编辑 | 宋祥
审核 | 秦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