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国家统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管理工作,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家统计局研究起草了《国家统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渠道提出意见和建议。
纸质信件请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7号国家统计局执法监督局,邮编100826(来信请注明“《国家统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电子信件请发送至:zfjfzjdc@stats.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国家统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本次征求意见于2023年1月30日截止。
附件:
1.国家统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国家统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国家统计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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